雇主負擔部份:
項目 | 雇主支付金額 | 備註 |
薪資 | 20,000元/月 | 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 |
加班費 | 667x4=2,668元 (當月有4個禮拜日) 667x5=3,335元 (有5個禮拜日) |
每星期依勞動契約,外籍移工每工作7天得休假一天,要求無休需付加班費,每日667元。 |
就業安定費 | 5,000元/月 | 繳交勞動部,每三個月寄發一次繳費單 |
健保費/勞保費 | 1,384元/月-$54元/月 | 健保依政府規定投保薪資計算,雇主負擔60%,政府補助10%/勞保投保職業災害保險,每三個月寄發一次繳費單 |
每月總薪資 | 29,106元 29,773元 |
含週日不休假津貼 |
移工負擔部份:
項目 | 移工支付金額 | 備註 |
健保費 | 443元/月 | 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 |
體檢費 | 約2,000元/次;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 | 勞動部指定醫院,依規定每第6個月、第18個月及第30個月須體檢乙次 |
居留證規費 | 1,000元/每年 | 各縣市出入國及移民署 |
返國機票 | 時價 | 視各國地區及訂購日期報價 |
服務費 | 第一年每月1,800元 第二年每月1,700元 第三年每月1,500元 |
移工服務費 |